河北高考改革方案

2024-06-18 13:08

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原则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XXXX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到XXXX年,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实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高考质量和增加学生选择权为重点,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考试内容和考试评价改革,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科学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安排,满足学生多元选择和学校多样化选拔需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分类考试和综合评价录取,探索“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

基本原则

1.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增强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长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4.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考试科目与形式

1. 夏季高考。夏季高考实施“3 1 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选择性考试中选择的3科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 春季高考。春季高考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知识 技能”两部分,总分750分。其中“知识”部分由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共5个科目组成。“知识”部分的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举行。“技能”部分考核全省统一组织命题,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每年4月底前完成考核(满分230分),考生只能报考一次。

三、成绩构成与使用

1. 成绩构成。夏季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笔试为120分,听力考试为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我省2025年及以前继续为一年两次考试),其中一次成绩计入总成绩。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试只考一次,成绩当年有效。

2. 成绩使用。考生的夏季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笔试为120分,听力考试为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我省2025年及以前继续为一年两次考试),取最优成绩作为有效成绩计入总成绩。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