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融合育人战略合作协议

2024-06-24 11:37

科教融合育人战略合作协议

一、协议背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的不断创新,科教融合已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目标

本协议旨在通过科教融合的方式,共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合作内容

1. 课程建设:双方共同开发科技教育课程,将最新的科技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和实践能力。

2. 实践教学:甲方提供实践教学基地,乙方派遣专业教师,共同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科研合作:双方在科研领域开展合作,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共享科研成果,推动科技创新。

4. 师资培训: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科技教育水平。

5. 学术交流:双方定期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分享教育、科技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

四、合作形式

1. 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设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合作事宜的落实和推进。

3.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协议期限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如有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提交仲裁解决。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