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执业资格考试流程

2023-11-27 10:12

医学执业资格考试流程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2. 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报考资格

(一)规定如下:

1.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2.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持外国医师证,在华申报拟在中国进行执业的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

1.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

2. 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 受国家国外人才经费资助的留学人员;

4. 在外国的教育机构中学习,学成后回到中国;

5. 留学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就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单位公函或留学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材料。已连续聘用2年以上(含2年)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 留学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文化、经贸等活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单位公函或留学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材料。已连续聘用2年以上(含2年)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7. 已连续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满3年且未在中国境内从事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教育、科研、文化、经贸等活动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8. 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文化、经贸等活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单位公函或留学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材料。已连续聘用2年以上(含2年)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文化、经贸等活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单位公函或留学人员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材料。已连续聘用2年以上(含2年)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 已连续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满3年且未在中国境内从事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教育、科研、文化、经贸等活动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已连续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满3年的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活动的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已经在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申请到中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文化等除以上规定外的其他活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所在国雇主或单位出具的雇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连续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满3年的人员申请到中国境内从事教育、科研等除以上规定外的其他活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所在国雇主或单位出具的雇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在华外籍留学人员以中国公民身份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中国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