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2023-12-15 23:4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由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客观题考试分为试卷一与试卷二。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客观题部分成绩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时间为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主观题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的第四个周末。具体考试时间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全国范围内,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4.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