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2024-01-26 15:37

医学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专业条件

1.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2.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三、学历条件

1.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3)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2.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四、其他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