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条件要求

2024-01-25 03:24

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条件要求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一级口译、笔译两个专业。

(二)二级翻译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一、二两个级别,共12个级别。

(三)三级和四级翻译考试科目名称与二级翻译相同,二、三级笔译考试须逐篇翻译本人准备好的中文材料和一篇1500至3000字的英文材料;二、三级口译考试须现场交替传译或同声传译30分钟左右的中文材料和一篇15分钟左右的英文材料。每名考生完成上述两段口译后,进入自由应考段落口译阶段,连续完成2篇4分钟左右的中文材料,交替传译3篇3. 5分钟左右的英文材料;各级别口译主考要提前向考生宣布任务,提醒考生做好准备。

(四)已经通过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或口译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级别的笔译或口译笔译综合能力或口译综合能力科目。

(五)已取得相应语种和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无需再次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的硕士和博士相关专业教育视为同等学历。

三、根据翻译专业的工作特点,翻译硕士毕业生等同于本科学历从事翻译工作满1年后的要求。已通过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部分科目考试的,视同已达到本科学历从事翻译工作满1年后的要求。

四、按照规定,从事笔译工作满1年可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从事口译工作满1年可报考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试组织:每年由人事部组织二次考试,分别定于5月和11月。报名及考试由各地人事局负责组织。

报名条件:报考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取得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时从事本行业相应领域笔译或口译工作满四年;

(三)担任其它语种本科翻译或其他语种相当于本科毕业学历后,从事翻译工作满六年;

(四)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当于大学本科四年标准外语培训或自学获得相应水平,并获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五)获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相应工作满一年;

(六)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行业工作四年;

(七)持二级翻译证书后从事翻译工作满四年,可免试综合能力科目;持二级及以下翻译证书或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相当于同等的资格证书者报考一级翻译不受学历条件限制,但须逐级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