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涵义

2024-03-14 08:09

教育公平的涵义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动力。在当代中国,教育公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 机会公平

也就是“起点”公平。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即对教育对象不应有类别和贫富的区分,应一视同仁,一律给予平等受教育的机会。这一思想在当今世界仍具有重要意义。

2. 过程公平

即教育过程的机会均等。接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不受任何歧视。过程公平要求在教育各个阶段投入的资源、所受到的待遇以及产生的效果均有公平性。

3. 结果公平

表现为每个学生能够在教育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同等的学业成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就业、社会评价和获得社会利益等方面的机会和利益公平。

4. 资源配置公平

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它要求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国家应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宏观调控,使公民及其后代的受教育权在资源配置上具有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应符合宪法所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应随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并使全国各地的办学条件都得到均衡发展。

上述四个方面的公平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其中,起点公平是基础,过程公平是关键,结果公平是目标,资源配置公平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保障。这四个方面的公平涵盖了教育活动的过程和各个环节,构成了完整的教育公平体系。这一体系可以概括为“起点均等、过程均衡、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