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认可的中外合作

2024-01-21 15:39

教育部认可的中外合作办学概况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概况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按办学主体分为两类,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大学;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湖南农业大学国际学院下属的所有专业属于这种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目前,全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3万余个,其中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35个,由各省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300多个。

中外合作办学优势何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先进教学模式的借鉴以及国际教育平台的搭建等优势。具体来说,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办学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国教育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师资队伍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外合作办学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更注重国际性,除了引进国外教材外,还会将一些国外学校教师请进来进行交流,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能直接获得国外的学术动态和资料,有利于及时更新观念,开拓视野。

二、合作办学项目

由于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多来自英语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因此,中外合作办学在本科层次上主要体现为“3 1”、“2 2”、“1 3”等形式。“3 1”表示在国内学习3年,国外学习1年,“2 2”表示在国内学习2年,国外学习2年,“1 3”表示在国内学习1年,国外学习3年。而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则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我国高职高专院校与国外高校所开展的合作项目。

三、学科专业设置

目前,教育部已批准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金融学、国际贸易、法学、教育学、艺术类、医学、工程类等几十个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同时,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也越来越多。

四、招生录取规定

一般情况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招生录取通常都有一些特别要求,如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测试(有的可能是面试),并达到一定的成绩要求;还要参加高考并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等。具体要求需参照各项目招生简章或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如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招生录取规定为: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并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规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者,经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择优录取。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招生录取政策可能还会有所不同,如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在招生录取时规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投档线以上者(具体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经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而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在招生录取时则规定:要求考生第一学年统考英语成绩达70分以上者;凡被本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其它专业;学生完成学业后须参加托福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赴阿肯色州立大学继续学习。

五、学费标准与学制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目前,大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在1.5万~3万元/年之间不等。有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将国外院校学费一并计算在内,从而出现收费偏高的现象。但很多中外合作办学者反映,其办学成本实际上非常高。考虑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特点等因素,实际上国内外院校按有关要求核定学生所学全部费用标准,并非就简单地将两校学费累加。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外院校学费普遍上涨。一些中外合作办学者为了吸引考生报考,刻意隐瞒或降低学费标准而片面宣传“低费用”。考生家长在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时一定要理性看待其收费标准。

六、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为保证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教育部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宏观管理。主要有:由教育部核审批和复核通过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是经过层层筛选的,一般均具备了质量保障的基础;对于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部认可的中外合作办学概况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概况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按办学主体分为两类,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大学;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湖南农业大学国际学院下属的所有专业属于这种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国际化人才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期间,中外合作办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走向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大陆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11个,其中机构45个,项目66个。

二、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一般采用“4 0”、“3 1”、“2 2”、“1 3”等培养模式,分别对应国内高校培养和国外高校培养。以上数字代表的是不同的学制,但国内国外学习时间安排较灵活。如宁波诺丁汉大学采用“4 0”模式,完全在国内培养;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2 2”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培养,后两年在英国利物浦大学培养。也有部分学校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采用“2 2”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培养,后两年在英国班戈大学培养。学生在获得中外双方文凭的同时,可以掌握专业技能和语言能力。

三、学科专业设置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以学科门类为基础,专业特色鲜明。其中,商科类院校包括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国际商务、财务管理,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工商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上海纽约大学的工商管理、国际商业数据科学,昆山杜克大学的工商管理等;理工类院校包括温州肯恩大学的土木工程、生物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苏州百年理工学院的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等;文史类院校包括宁波诺丁汉大学的英语语言文学、汉语语言文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的英语语言学等。

四、招生录取规定

中外合作办学一般采用自主招生方式,不受高考志愿限制。考生需要满足报考条件并通过学校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或面试方可被录取。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定可能不同,考生需关注各校官方网站或招生信息网了解具体要求。

五、学费标准与学制

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因学校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要高于普通高校专业收费标准。学制方面,中外合作办学一般采用国内国外相结合的方式,学制灵活。如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学制为四年,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学制为四年或五年等。

六、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学质量是关注的重点。为了保障教学质量,许多机构和项目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资源,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授课;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学生管理服务等。同时,教育部门也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学生管理服务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一般比较完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实行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学术导师进行辅导;西交利物浦大学设立了学业咨询与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机构;上海纽约大学配备了专职辅导员和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这些机构和项目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旨在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八、毕业生就业情况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发展,其毕业生就业情况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这主要得益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国际化特色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许多毕业生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和组织中找到了就业机会。同时,许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也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就业指导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帮助。

九、办学特色与优势

中外合作办学具有许多特色和优势。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和技术,提高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使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还提供了更多的留学机会和国际化教育环境,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中外合作办学一般具有灵活的学制和管理模式,适应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