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

2023-12-09 02:04

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

一、简化申请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时,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 本人所持外国护照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

5. 若为创业人员,需提供本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等。

二、优化审批流程

各地区应优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等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放宽人才评定标准

对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应结合本人实际履历、能力和意愿等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对在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或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等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总额和本人职务等级等条件的限制,可直接申请认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对于新引进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申办户口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四、提供优惠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待遇。例如,对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住房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在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

五、加强服务保障

各地区应加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留学回国人员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切实保障留学回国人员的合法权益。